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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刊》2024年第11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个体私营经济

发布时间:2024-11-28 10:43|栏目: 会刊专辑 |浏览次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个体私营经济
姬志芳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个体和私营经济经历了限制阶段、解禁阶段、鼓励支持、拾遗补缺、快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起于个体经济,成长于私营经济。到目前呈现出“56789”特征,即个体私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 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方面,既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推动改革开放的重要动力。现根据有关资料,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个体私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过程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体私营经济逐步发展的实践进程加以整理。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个体私营经济(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我们学习苏联“老大哥”,推行的是计划经济,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以195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一化三改造”。1956年,全国城镇个体工商户从1953年的838万户降到16万户。1957年经济成分单一化格局基本形成,私营工业已全部公私合营,批发和零售商业中,私营成份分别仅占0.1%和0.25%。1978年,全国私营企业的数量为零,个体劳动者只剩下14万人。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个体私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过程
    
(一)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起步阶段(1978一1992年)即理论上的“有益补充”与实践中的初步发展
    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启动了农村改革新进程。新中国46年的改革开放,首先从经济领域开始,在农村是大包干,在城市开始是个体户。
    
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邓小平就在考虑如何调动更多积极性,团结更多的人,一心一意实现党的经济建设的目标。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邀请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和周叔弢等5位工商界老朋友在人民大会堂座谈,参加会见的有乌兰夫、纪登奎、陈慕华、谷牧,并请5老吃火锅,后被称为“五老火锅宴”。邓小平的想法是,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鼓励原工商业者出山办实业。结果这次“五老火锅宴”变成了一席民营经济发展的盛宴,拉开了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序幕。1979年9月22日,一些老工商业者利用境外的部分民间集资在上海创办了一家叫“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的企业,后被认定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第一家民营企业。
    
1979年的春天,温州的章华妹为了家庭生计在自家门前摆起一个卖布的小摊。1979年10月之后,全国很多城镇都放松了对个体户的管控。11月的一天,温州鼓楼工商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来到章华妹的小摊前,希望她能到工商部门办一张营业执照。1980年,她拿到由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盖着大红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编号是“第10101号”。由此,温州的章华妹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合法的个体户。紧接着,为了安排知识青年回城就业,提出了“三扇门”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城乡个体经济迅速发展。

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到中共十二大提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中共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标志着我们党开始认识到市场因素对调节经济利益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稳妥的、有限度的政策支持。这一时期,晋城明星乡镇开始兴起。1991年,晋城市涌现出巴公、南村、高都、润城等20多个年产值在7500万元以上的明星乡镇。当时的优惠政策是,明星(亿元)乡镇的书记、镇长可优先享受副处级待遇。晋城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101亿元,在全省11个地市中率先突破百亿大关。民营经济由拾遗补缺成为必要补充。1992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8976户,比1985年增长44.2%,从业人员69290人;私营企业发展到410户,比1988年(私营企业开始登记)增长87倍,雇工突破5000人,比1988年增长了11倍。
    
(二)第二阶段,理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践中的快速发展(1992-1997年)
    
这一阶段,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全国掀起了一场以体制内人群下海经商为特征的创业浪潮。如我们市的牛雷鸣和常建强从市政府机关下海办起了方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和神利电器至今。民营经济表现抢眼,现代企业制度开始真正建立起来。1997年12月12日,晋城市政府出台了晋市政发(1997)134号文件《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放开了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为此,1997年,晋城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0327户,比1985年翻了一番,注册资本5.5亿元,比1985年增长了36倍;私营企业1125户,比1988年增长了20倍,注册资本达到2.3亿,户均21万,比1988年增长了100倍还多。因为晋城“五小”工业非常发达,政府“关小、改中、建大”,民营经济所创产值占到晋城市地区生产总值60%以上,提供税收50%左右,都比1985年增长了20倍。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晋城在山西省率先实现基本达小康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晋城民营经济基本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可以说是发展的最好时期,是民营经济从必要补充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阶段。
    
(三)第三阶段,理论上的“毫不动摇”与实践中的跨越式发展(1997-2012年)
    
中共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共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非公经济36条”、《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等政策法规密集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日益完善。这一阶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互联网创业浪潮的兴起等都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多机遇。2012年底,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到11998户,比上年增长了7.88%,比1997年增长了10倍。个体工商户达到54385户,比上年增长13.15%,比1997年增长35%。
    
(四)第四阶段,理论上的“三个平等”与实践中的高质量发展(2012年以来)
    
从中共十八大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再到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申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信心。“鼓励社会投资39条”“促进民营投资26条”,尤其是2022年9月26日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39条”、2023年7月14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特别是最近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既表明我们党对民营经济认识的逐步深化,又对民营经济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促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工商部门统计,2023年晋城实有民营经济实体269678户,比上年净增26287户,净增率为10.82%;其中:私营企业8.86万户,净增28%;个体户17.5万户,净增4.1%;农民专业合作社6224户,比上年增1.1%;企业占32.8%,个体户占67%。全国每千人拥有企业37.86户,全省拥有37户,晋城拥有40.46户。特别是私营企业中出现全国500强(晋钢),在全省百强企业中排第四位。去年营业收入为561.72亿元,利税接近10亿元。沁和能源和浩翔控股进入全省百强,全市“夜经济”呈现出多样性。还有今年5月皇城相府在全国百强5A级旅游区中排17位。

个体私营经济几十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一是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正确引导,坚定支持。二是得益于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理论大突破。三是得益于改革不断深化,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

三、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其本质乃是发展理念的嬗变,社会文化的跃迁。75年思想解放,创新精神,已经内蕴于国家发展的道路,正在释放着日益强劲的功能。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市民营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与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面临诸多困难,依然存在规模总量不大,占比不高,缺乏龙头企业,规模普遍偏低;结构不优,产业畸形严重;素质不高,创新能力偏弱等困难和问题。

面对经济下降的巨大压力,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大力支持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要聚焦政策落实、创优营商环境。及时制定落实惠企政策,开展“干部入企”行动,加强沟通,提振发展信心。二要聚焦转型升级,狠抓功能培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全力培育“小升规” 企业。三要聚焦创新驱动,激发企业活力。推动技术创新,开展“双创”活动,加快机制创新,狠抓创建工作。四要聚焦服务提质,切实转变职能。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改革,完善企业纾困解难机制。利用新业态助企销售,拓宽企业问题收集渠道。
    
追溯历史,是为了开辟未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政府扶持和服务,只要社会多给予它一片阳光,它就会有更多的灿烂。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促进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晋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本期责任编辑  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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