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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摘编】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10-09 09:46|栏目: 民生建设 |浏览次数:

【资料摘编】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20年10月22日

   林为民

 

   我们对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的一些思考:

 

  一是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实践工作予以复制推广,对于促进"两个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体系工作,保护市场主体。

 

  三是开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四是探索制定商事调解工作标准和规范,填补国内空白,是做好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的当务之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民营经济统战领域提出了很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同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意见》中6次提到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建立维权平台和调解机制,强调着重发挥工商联在民企产权保护方面的监督作用。党和政府对于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使民营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

 

  北京市民营经济在中央及北京市委的关心支持下,不断蓬勃发展。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02季度,北京市私营和个体经济市场主体总计189.5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1.2%,全市城镇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8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北京市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不断推动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主动了解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民营经济的诉求与关注焦点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广大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企业家人身安全与企业财产安全保护问题。2018年初,我利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班的机会,深入学习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撰写了关于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结业论文,并带领分管的法律处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痛点,即产权保护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前期调研,提出依托北京工商联、商会系统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设想。经市工商联党组会、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长时间的探索实践,体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北京支持民营经济20条”措施、“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弘扬企业家精神若干政策”以及“贯彻十九大精神首都深改规划”等文件,都将体系工作纳入其中。同时,中央统战部《中国统一战线》杂志、全国工商联《中华工商时报》及市委统战部《首都统战之窗》等媒体和学习强国、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均介绍了体系工作内容和经验。

 

  体系工作的主要做法

 

  第一,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齐静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的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市工商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整合社会力量加入体系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最大亮点是引入社会化服务,让产权保护工作更加专业、透明、公正。一是在北京一、二、三、四中院及东城法院设立驻法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在法官直接领导下开展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二是与京师律所、盈科律所、尚公律所、中勉律所合作建立维权服务平台,将律所资源整合至工商联系统中,推动市区工商联系统建立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工商联法律服务能力。三是从市律协、优秀律所中推选出20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开展公益性法律咨询、维权、培训。四是将工商联所属商会、企业调解组织培养成为多元调解的重要力量,共推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企业建立调解组织48家。五是线上设立微信公众号,在线进行法律维权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六是开设民营企业普法大讲堂直播间,与法院共同举办民营企业普法大讲堂活动,并进行网络直播。

 

  体系工作取得的实践成果

 

  第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身体力行推动体系建设。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齐静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亲自赴北京一中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带领我们形成了体系工作方案和意见,并在北京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体系工作是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体系优势作用,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鲁勇同志在体系工作推进会上指出,北京市工商联要以出台实施《意见》为契机,增强与党政司法等部门联动力,提升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打造“北京经验”。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燕瑛同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赵玉金同志亲自带队,分别赴城六区及通州区进行调研,推动区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也对体系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各级领导对于体系工作的指导与关心,使得体系工作顺利有序向前推进。

 

  第二,体系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加强配合,共同为企业纾困解难。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立足各自优势,共同开展“法治体检”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防范法律风险,共调研走访民营企业951家。市工商联与市检察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畅通工作渠道,为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受到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例如,在市检察院的大力协助下,为被采取人身强制措施配合调查的某企业法定代表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使陷入困境的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活动。在北京一中院的协助下,仅用两天时间,为债权债务纠纷被法院冻结股权的企业速调成功、及时解封,使企业获得重大投资机会。在二中院的支持帮助下,某企业长期的合同纠纷问题顺利进入了执行调解阶段,目前正在调解过程中。在三中院的协助之下,使某企业通过诉调渠道解决了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挽回了企业经济损失。部分受益的民营企业代表向市工商联及有关司法机关送来了感谢信与锦旗。

 

  第三,各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工商联在城六区及通州区开展建立首批区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城六区及通州区积极响应,率先落实,结合本区特点,召开区级体系工作部署会,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为区级“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基层商会法律服务工作站”授牌,形成了市区两级联动模式,共同为多家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如,在市工商联协调下,根据东城区某企业申请,市检察院对其终审案件判决进行了检察监督;组织维权服务平台,帮助朝阳区某企业就产权纠纷召开法律援助协调会;帮助海淀区某企业负责人及时反映有关案情,使其最终免于起诉;帮助石景山区某企业多年债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

 

  第四,发挥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建设专委会作用,加强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北京市工商联法治环境建设专委会是全国工商联系统内第一家由民营企业家、商会、区工商联、律师代表组成的、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建设为宗旨的专委会。专委会建立后,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积极为建立体系、搭建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建言献策。维权服务平台建立后,开通了“400”维权服务热线,明确平台法律服务义务,指定专人对接负责,开辟维权专栏,公布律师团队名单,为企业维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维权服务平台热线已受理问题咨询1269件,受理案件纠纷653件,调解成功538件,有效地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同时,市区工商联积极推行聘任法律服务顾问制度,提升工商联组织的整体法律意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商联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转实施。

 

  第五,指导商会成立调解组织,推动商会调解组织与法院、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纠纷矛盾。市工商联坚持基层为主,服务前移,重心下沉,“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工作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形成横纵联合、覆盖广泛的市、区、街道、商协会和企业等多层级调解组织网络。截至目前,共建立商会调解组织30家,通过与法院以及人力社保、司法行政机关等开展合作,在化解行业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北京投融资商会成立的产权保护调解中心,与多家法院开展对接,采取诉前调解、保全调解、执行调解一体化模式,成功调解多起金融债权案件。北京交通运输业商会成立的北京市安邦民商事和社会服务调解中心,有效化解了大量物流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北京汽配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一个平台+调解、预防”的“1+2”工作模式,化解了多起行业内矛盾纠纷。北京保洁商会、北京石材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解决了大量企业和员工的劳资纠纷案件,被全国工商联与人社部评为全国非公有制劳动争议示范单位。

 

  第六,成立抗疫律师团,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工商联依托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依法防控和复工复产。组建了由53个律所148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律师团编纂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涉企税费优惠、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汇编、法律问答,并录制了75个抗疫普法微视频,分别在市工商联媒体矩阵及北京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上发布;疫情期间,律师团通过咨询热线、网上答疑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达4600多次;应“12345”市民热线要求,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截至目前,已提供咨询服务36次。

 

  第七,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法治宣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为商会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培训。一是与北京一中院共同举办“民营企业普法大讲堂”活动并进行网络直播,围绕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为商会企业开展培训。二是市区两级工商联与全市各级检察院分别在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四个分院、各区检察院同步举行21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民营企业代表走进检察院进行参观座谈,了解检察工作并开展深度交流。三是组织有关区工商联、商协会、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参加市司法局、人社局、维权服务平台律所开展的法律专题培训。

 

  据不完全统计,体系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待产权保护问题咨询2166次,受理案件1362件,其中调解案件921件,调解涉及标的额逾219.14亿元,调解成功案件794件,反映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18件,有效地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社会各界人士和许多民营企业家纷纷表示,体系的建立是在北京市统战工作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法治营商环境,大力促进首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路径,让广大民营企业家产生了更强烈的归属感、向心力、凝聚力。

 

  关于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让我们对做好体系工作更加充满信心,同时,我们对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实践工作予以复制推广,对于促进“两个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抓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在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试验点和示范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工商联在反映民营企业呼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责无旁贷,开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做好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既是工商联的职责所系、优势所在,也是服务民营企业的有效路径,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必然需求。社会各界对于体系工作的一致认可,让我们感到,体系工作是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如能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广泛复制和全面推广,必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体系工作,保护市场主体。疫情期间,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7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强调,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引,稳步推进体系工作,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开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经济体制,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尤其是在创新发展上优势明显。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使其充满生机活力,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因此,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更需要依靠市场的手段加以解决。体系工作依托商会、律师等社会渠道开展商事调解,充分体现了争端解决市场化、社会化的特征,彰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化、法治化的优势,必将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四是探索制定商事调解工作标准和规范,填补国内空白,是做好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的当务之急。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我们在推进体系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发现,商事调解是商会和社会力量介入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一条重要途径。当前,民营企业商事调解需求日益增长,但商事调解缺乏自身行业标准与规则。为填补商事调解行业规则空白,使商事调解工作符合市场经济资源配置运行规律,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其中,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市工商联主动担责,积极推进制定商事调解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开创全国之先河。在此,也希望得到市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为商事调解工作建立完备的、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商事调解健康有序发展,使商事纠纷在源头得到有效解决,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以减轻司法机关的案件压力,提高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适时成立“北京市工商联商事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论证,制定出台商事调解行业标准、工作规则以及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行模式,充分调动商会、企业、律师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参与到商事调解工作中来,使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广市区两级工作经验,推动全市各区积极构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市区联动、区区联动、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

 

三是进一步完善与体系各成员单位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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