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20年12月3日
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冲击的背景下,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为此,党中央确定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民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双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市场力量。疫情发生以来,民营企业虽然面临资金周转减慢、复工复产困难等多重压力,但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服务社会需求,展现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化危为机韧性大的硬核实力。
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是确保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稳定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减负纾困政策,有效缓冲了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但仍有大量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订单不足、资金链紧张、甚至是破产风险。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研报告显示,有60%以上中小微企业反映资金链紧张,流动资金存在缺口;只有10%的企业表示自有资金能支撑半年以上。由于金融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覆盖面有限,30.36%企业反映融资困难。近一半中小企业反映,国内订单减少了10%以上;此外,海外市场则持续低迷。
为此笔者认为,应对受疫情冲击更大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给予更大力度、更可持续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让民营企业在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完善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
从短期来看,建议提高财政补助、税收减免、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多项普惠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生产要素、金融服务供给平等充分,切实缓解民营企业经营压力,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继续落实税收减免、延期缴纳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更好地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积极作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内部节约开支降低信贷运营成本,鼓励银行分支机构维持民营企业信贷余额,持续为民营企业“输血”。按企业规模制定有针对性的融资、人才、服务等精准扶持政策,对症下药、按需解困,助力企业小升规、规升强,在守正创新中树立品牌、健康发展。对实施稳岗措施、不裁员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从长远来看,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让企业家放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依法保护中小企业,让企业家安心。建议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助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链条集约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能力,抵消传统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家顺应疫情防控向好形势,及时利用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抢抓疫情防控窗口期,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利用。
大力培育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经济逐步恢复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家的改革创新和勇于开拓精神,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
一是完善企业家市场筛选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家市场,拓宽企业家选任渠道,完善企业家岗位分析和人力资源测评程序,推进企业家市场筛选程序规范化和市场化,健全企业家监督制约机制,降低企业家市场筛选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建立民营企业家特别是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养管理体系,加强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注重对企业家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特别是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建立企业家心理咨询、能力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培养的研究院。
二是尊重民营企业家创新精神。正视创新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尊重和保护民营企业家主体性创造力,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和职业声望。鼓励企业家创新多元化发展路径,开发各种创新资源并为民营企业注入发展动能,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动能支撑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培育自身核心竞争力,同时营造容错纠错的良好鼓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化解创新风险。
三是承认企业家才能的要素属性。重视企业家才能的知识资本属性,认可企业家才能的生产要素本质,承认企业家“担当市场风险、组织生产要素、套利创新发展”的经济才能。优化适合企业家良性成长的营商环境,培育利于企业家成长的人文土壤,落实企业家的组织管理自主权,给予企业家能力发挥空间,以此提升企业家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认可企业家才能作为生产要素之一,按其贡献大小获取相应报酬的合法性,坚守薪资分配价值中立和非道德化原则。
四是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包括契约精神、创新精神、追求卓越、敬业报国、回馈社会等方面。政府应宣传引导企业家诚实守信,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弘扬民营企业家敬业报国、回馈社会的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价值、鼓励民营企业家创新、发挥民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完善的政务服务和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促使企业家才能竞相迸发的重要保障。应对照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目标,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综合施策并重点突破,推动形成行政效率高效、服务管理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民营企业合理需求,坚持“企业主体、政府调控、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明晰政务服务功能定位,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面向民营企业服务项目的流程再造,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流程,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政务服务环境,加快实现从“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到“足不出门,也能办完事”的目标。
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规范,厘清政商交往定位,疏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适时发挥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引导党政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维系党政干部与民营企业家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确保“亲而有界、亲而有据,清而有责、清而有为”,实现“政不扰企,企不媚政”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完善企业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的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同时对民营企业家敢为人先的创新行为形成法律宽容机制,打消企业创新后顾之忧,充分释放民营企业家发展潜能。
(作者系北京市昌平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