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的新型城镇化:逻辑、内涵与路径
原载《区域与城市经济》 2024年第11期 作者:汪 彬
摘 要
在百余年实践中,我国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其内在服从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演变,是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价值逻辑的辩证统一,蕴含着以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为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配套改革,从制度保障、关键任务、发展全局、发展模式、发展动力、治理能力与建设主体等角度入手,促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强调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并联式”的多重目标之一,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关注人的需求,努力克服西方城镇化的发展弊端与局限性,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体现出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的人类城市文明新形态的历史进步性。
一、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逻辑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揭示了人类社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客观历史进程的必然性,也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百余年实践中,我国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其内在服从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演变,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是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价值逻辑的辩证统一。
(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理论逻辑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关系论述的基本观点,是在对西方城镇化建设的教训吸取与模式借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城镇化发展实际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城乡关系中城市是中心,是带动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遵循“人—实践—历史”相联系的内在逻辑,深刻阐述了关于城市发展的基本观点。首先,“现实的人”是城市存在的基本前提。马克思指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由此可见,城市的产生必然离不开“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而这里的“个人”,就是指“现实的人”,是以有生命的肉体、生产活动的实践而存在且处于特定社会发展历史的人。其次,生产力发展引起的社会分工是城市的起源。马克思指出“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从物质生产活动来看,“现实的人”的生产,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也包括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反过来又影响生产本身,形成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随着天赋、需要与偶然性等条件转变而自发形成的,是以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相分离为重要节点形成的真正的劳动分工。再者,城乡关系是城市发展的基本关系。城镇化的进程,本质上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城乡关系从分离到对立再到融合的转变。
西方资本主义的城镇化是由以资本为主导的现代化社会分工所驱动。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论述中指出,“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做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随着资本逐步摆脱其自然性、民族性,从等级资本经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再向信用资本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不断走向现代化。与之不同的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是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在摒弃西方城镇化的资本剥削性的基础上,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遵循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规律、科学研判我国城镇化所处阶段,聚焦于解决“人”的现代化问题。相较于传统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主要表现为:一是由注重“物”的发展向满足“人”的需求转变。传统城镇化主要侧重于土地开放下的空间扩张,而新型城镇化则更多关注“人”的发展需求,既满足其物质需求,还要满足其精神需求。二是“人”由城市建设的资源角色向城市主体的权利享有者转变。过去的城镇化更多以发展为目的进行快速扩张,突出“群体人”服务城市建设的资源性,而新型城镇化是以人的现代化为目的,注重“个体人”的生存、发展和参与机会等权利的平等享有。三是由“部分人”的发展红利向“每个人”的成果共享转变。过去的城镇化,只是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而作为城市建设者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发展诉求则相对被忽视。新型城镇化则强调共同富裕,注重城市发展红利“惠及全民”,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历史逻辑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形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对现代化建设的百余年探索之中,既注重吸收西方现代化、城镇化的经验教训,也结合每个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与根本任务,深刻彰显中国自身的鲜明特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的根基在农村,依托庞大的农村与农民力量,走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为新中国开启现代化城镇建设创造了根本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国开启现代化城镇建设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从世界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城镇化与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这一时期,我国仍是农业大国,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同时,城乡关系呈现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资本积累的发展格局,并决定了中国走以自身内部资源调节为主的“内源式”城镇化发展道路,有别于西方对内暴力压榨、对外殖民扩张的“掠夺式”城镇化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开启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进程,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变,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为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这一时期,我国明确提出了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推动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城镇化发展从农村起步,包产到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大量劳动力得以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向非农产业转移,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另外,通过设立四大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引进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形成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发展格局,极大促进了大城市的迅速发展;同时,凭借其强大的辐射效应,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城市群应运而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从完善空间治理角度看,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的重大战略之一。这一时期,我国坚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格局,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迈入快速发展的中后期,正在转向全面提升质量的新阶段。
(三)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价值逻辑
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于“以人为核心”,既彰显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又突显出中国特色的精神实质,这与西方城镇化以“资本”为核心具有本质区别。一方面,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价值目标的继承与发展,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人民性。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与此一脉相承的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立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概念,结合中国实践并理论升华为适合中国国情的小康社会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判断,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价值遵循。
另一方面,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也突出“解决好人的问题”的中国特色的精神实质,为在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对此,党和国家立足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从工农互动、城乡互动出发,将城市市民、农村转移人口、农村人口全部纳入新型城镇化布局,提出到2020年要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的方案,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除了重点解决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还围绕人的居住需求、生活质量进行城镇化建设,确保他们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实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同时,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如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等,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的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特征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而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其不仅有利于释放内需的巨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新时代,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必然蕴含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内涵与本质特征。
(一)新型城镇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城镇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这是由我国拥有14.12亿(2022年)人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也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须统筹安排城乡间的人口总量与结构。从实践来看,城镇化建设主要表现为数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根据历年统计公报显示,从1978年至2023年,我国城镇化率由17.9%提升到66.16%。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75%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有约10个百分点的差距,预计到2035年仍将有近1.5亿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并参与城市建设。
“人口规模巨大”既是城镇化建设的优势与红利,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压力与考验。一方面,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非农产业部门与城镇地区转移,不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推动了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产业结构演变来看,非农产业部门(第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比由1978年的72.3%增至2023年的92.9%,就业人员占比也由29.5%增至2023年的77.2%。从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来看,以城市群为主体的承载人口和产业集聚的空间形态基本形成。“十三五”时期我国规划的19个大城市群,承载了我国75%以上的城镇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大城市群是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也是科技创新的集聚地。另一方面,城镇化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参与就业,在提升城乡要素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结构性问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全国城镇人口规模剧增,已高达约9.33亿人,城镇就业人数也有约4.7亿人。近10年来,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约1300万人,尤其在智能时代,因“智能替代”引发的大学生就业难、农民工与技术工人失业问题等日益凸显。如此规模巨大的城镇人口的就业、住房、生活等,尤其是新时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是对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新型城镇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城镇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性质所决定的,也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须统筹推进不同阶层、不同地位、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并于20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水平;迈入新时代后,更是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于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到2020年底,中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832个贫困县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出列;城乡居民在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上的差距日益缩小,不断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对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又要把“蛋糕”切好分好。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须统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从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进入快速发展的中后期,即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过去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已不可持续,我们急需转变城市的发展方式,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推动城镇化向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重转变,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须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零为代价,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因此,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也要同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
(三)新型城镇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城镇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是由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所决定的,也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须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物质和精神基础。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当前,城镇已经成为居民的主要栖息地,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承载地。要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走更加注重“品质内涵”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既要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还要提升人民幸福生活的精神财富,实现物质领域与意识形态领域的共同富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时代这十年,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城镇规划设计越来越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备,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基本具备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党领导全国人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以更加坚定的主流价值、更加高扬的道德旗帜、更加清朗的社会风气,塑造了更为健康的精神财富。时至今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城镇化建设的水平与质量,推进宜居城市、人文城市等建设,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和居住小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等。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推进城市文化内涵提升、文化标识打造和文化休闲场所建设,将城市打造成为人民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同时,深度挖掘城镇的文化传承,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四)新型城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镇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建设所决定的,也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须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厚植城镇化建设的生态底色。所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价值立场上体现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在发展理念上体现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文化传承上体现为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整体有机思维,在发展路径上体现为以绿色发展为统领,在底线思维上体现为守好生态安全底线。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空间载体,城镇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也是人口最密集、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绿色低碳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城镇化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城市、循环城市、低碳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发展要求。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我们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寻求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最佳耦合点,提高城市发展的集约性、绿色性、宜居性。一方面,在“两横三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下,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生态为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出发,统筹城镇国土空间布局,积极修护城市生态空间,推进城市生产生活低碳化、绿色化。
(五)新型城镇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城镇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是由中华民族崇尚和平的文化基因所决定的,也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须对世界高水平开放,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为全球城市文明新形态贡献中国方案。与西方暴力圈地、殖民掠夺等“血腥式”发展模式相比,中国城镇化发展是一种“内源式”发展,即依托城乡非均衡发展策略,优先发展城市、工业,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镇化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新时代,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发展未来,也影响着全球城镇化的进程。面对百年未有之国际国内“两大变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须做到世界和平与自身发展的平衡,在维护世界和平之中谋求自身发展,在自身发展之中维护世界和平。一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要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关键在于“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城镇既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点,也是要素流动、积聚的空间密集点,更是科技与产业的重要集聚地,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和强大的发展动能。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崭新起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积极融入全球化,加快形成推动国内外贸易互动、要素流通的重要载体。以城市扩大对外开放为重要窗口,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吸引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集聚。随着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等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逐渐凸显,这不仅有利于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也有助于我国继续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全球发展繁荣。
三、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实现路径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配套改革,注重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向前推进,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一)从制度保障来看,要提高党领导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能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要统筹好城镇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一是要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战略谋划能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清发展形势、制定发展规划,明确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方向。二是要强化党的思想领导,提高凝心聚力的能力。在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重要地位的前提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围绕发展目标落实新型城镇化的行动方案。三是强化党的组织领导,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引导其尊重规律、尊重生态、尊重文化、尊重群众,用科学的态度、先进的理念、专业的知识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从关键任务来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就需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有序推进,这项工作对提升城镇化质量、释放国内需求潜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在于解决好人的问题,就是要实现人在城市中“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一是要“转得进”,重点在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城市人口规模优化调整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二是要“落得住”,关键在于解决好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要增强大中小城市的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体系,营造良好的城镇就业环境;要强化市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社会参与水平;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让新市民也能同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三是要“过得好”,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城镇生活环境。要增强市民在城市的价值感、归属感、参与感,建设更加生态宜居、人文和谐、智慧便捷的城镇环境。
(三)从发展全局来看,加快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
城市群、都市圈在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之中发挥着主体地位的作用。强化城市群、都市圈内部不同城市和小城镇的紧密分工协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首先,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大中小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协同发展,加快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其次,要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主导等城市核心功能;加快完善大中小城市功能定位,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非核心功能疏解。再者,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类县城建设,借助城市群与都市圈的力量,强化偏远县城和中心城市的连接,重点推进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的合理布局,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最后,要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良性循环,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同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进城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从发展模式来看,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坚持生态文明的理念与原则,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可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一是要将环境容量和空间综合承载力作为确定城镇定位和发展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划定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二是要提高城乡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以主体功能、混合用地为原则,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镇之中,提升城镇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五)从发展动力来看,夯实改革、科技、文化驱动力的持续性
新型城镇化理应因时因势因地而新,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以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以精神塑造为着力点,转换与培育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性。一是以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不断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空间规划体系与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等。二是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城市与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化。要以筑牢实体经济为落脚点,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的转型升级,推动节能环保、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服务业的专业化与标准化、品质化与品牌化、智能化与便捷化。三是以精神塑造为着力点,推动文化形态现代化。要立足区域人文风情特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挖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找准区域功能定位、瞄准地域特色,打造彰显特色的城镇特色文化。
(六)从治理能力来看,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水平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火车头”,是城镇化的驱动器。城市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着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是城市生命力所在,更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但也存在诸如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重表面轻内涵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树立系统思维,统筹规划、建设、治理三大环节,大力提升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一是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综合考虑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因素,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二是对标世界城市标准定位,严格遵照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适度超前、相互衔接、满足需求的城市功能区建设与布局。三是把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七)从建设主体来看,激发政府、社会、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城市现代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其发展既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更离不开市民的参与。因此,推进城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要激发政府、社会、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并形成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城市秩序更井然,市民生活更美好。一是政府层面,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作用。从宏观层次和全局发展上配置资源,加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化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缺陷。二是社会层面,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建设、经营、治理,既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积极作用,也要充分发挥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保障其真正有效地参与到基层社区治理中。三是市民层面,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市民勤劳之手的积极作用,构建人人参与、负责、奉献、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党中央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关系论述的基本观点,也彰显出中国“内源式”城镇化发展实践的鲜明特色,蕴含着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特色科学发展之路,是新时代完善空间治理、优化生产力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必将使全体人民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